中共安化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 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8日至5月14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安化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并于11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按照整改要求,制定了《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在三个月的集中整改过程中,院党组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坚持立行立改,深入剖析原因,着眼标本兼治、整改立制并举,全面推动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反馈问题:(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不深入方面
1.学习教育抓而不实的问题
(1)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
整改措施:制定了2022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进一步丰富学习内容,在完成县委重点学习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将高检院和上级检察院重要工作要求纳入学习计划;严格按照“2+X”学习方式、按照“六个环节”要求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严格进行考勤签到,参学率达100%,并紧密结合学习主题和个人工作实际开展研讨交流。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制定了2022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党组书记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及时向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办公室进行新闻宣传、信息稿件审核和保密工作管理。
(3)法律法规学习不扎实
整改措施:制定跟班先进找差距方案,按照省院“导师带新人”培训模式,在院内选拔5名导师,实行“一对一”学习业务知识,做好传帮带工作,提升干警专业能力;成立“学习课堂”,从2021年11月以来已组织全院干警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者指导案例,选送干部参加专题培训、业务督导等,强化业务技能,提升队伍素质。
2.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
(4)落实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存在思想偏差
整改措施:加强对“三个规定”的学习宣传,积极开展“三个规定”新媒体展播活动,在“安化检察”微信官方公众号上通过漫画、图片及文字的形式,深刻阐释“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细化填报规则,由检务督察部门加强督促力度,促使全体检察人员主动及时填报。
(5)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不到位
整改措施:全力推进“利剑护蕾”专项工作,成立专题小组,深入实地调研的同时,对近三年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分析、研讨,商讨问题整改对策,出台了《“利剑护蕾”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加大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力度,确保侦查机关及时将证据收集到位。
(6)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前介入覆盖面不够
整改措施:加大提前介入,实现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原则,对涉黑涉恶案件准确定性。落实上级检察机关统一把关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将涉黑涉恶案件报上级检察机关把关;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形成打击合力,加强审判监督,对判决确有错误的依法提出抗诉。
3.法治理念与时俱进不够
(7)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不力
整改措施:组织全体办案人员进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学习和研讨,充分认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司法价值和实践意义,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到所有案件全覆盖,提高量刑准确性,一般应当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提高量刑建议采纳率。
(8)“少捕慎捕慎押”理念仍需加强
整改措施:切实转变办案陋习,不仅注重办案实体,更重视办案程序,将“少捕慎诉慎押”的办案理念融入到执法办案全过程;严格逮捕条件,对没有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准逮捕,降低审前羁押率。
(9)办案质效有待强化
整改措施:严格规范办案,坚持司法亲历性。充分发挥检察业务考评和检察官业绩考评的导向作用,将办案质效纳入办案人员的个人绩效;加大提前介入力度,引导侦查机关及时、全面收集证据;加强补充侦查工作,对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详细制作提纲,严格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的审批程序,切实降低“案-件比”。在办案中力求质量和效率的平衡,充分发挥“案-件比”司法质效“晴雨表”和“助推器”作用。
4.法律监督职能履职不够到位
(10)立案监督案件较少,刑事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坚持依法、坚决、准确、有效的监督原则,正确把握监督标准,规范监督程序,对侦查机关应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及时提出监督意见,强化跟踪督导,增强监督效果。
(11)纠正侦查活动违法刚性不足、跟踪跟进不力
整改措施: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强化监督制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对侦查机关的违法情形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加大对纠正违法通知书的跟踪力度,梳理、督办未回复的纠正意见,督促被监督机关及时整改、回复。
(12)检察建议内容单一、跟踪监督不够
整改措施:加强对检察建议全面梳理、督促落实回复及案卡填录。第六检察部通过将所有检察建议备份统一管理,严把质量关,及时有效跟踪回复情况。每季度认真分析研判本院检察建议工作成效及问题,系统有效的改进相关工作。
反馈问题:(二)防范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坚决方面存在的问题
1.责任担当意识有待强化
(13)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的要求有差距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安化县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全员办理公诉、批捕、公益诉讼案件暂行规定(试行)》,充分发挥入额院领导对检察工作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确保从检察长到普通员额检察官全员办案;已重新制定新刑事案件轮案规则,明确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带头接访。
(14)审计整改不到位
整改措施:聘请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拟于近期对历年账目及资产情况进行全面的清理及评估,将根据审计意见上报省人民检察院审批处理。
(15)办案区制度不健全
整改措施:精准定位法警职能,发挥法警在服务“四大检察”职能,在询问、讯问、接访时安排法警值班,确保办案安全;更新办案区制度,加强对办案工作区的规范化管理和使用,完善安保措施。
(16)基础工作不扎实。如案卡填录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及时性不够
整改措施:强化流程监控,提高案卡填录准确率。案管部门通过规范流程监控操作规则,发出口头及书面流程监控,督促承办人及时整改,并形成书面台账,随时监控跟踪整改结果;提升监管评查力度,完善检察官司法办案监督考核体系。案管部门通过智慧案管每日排查问题案卡,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17)法律文书公开不及时
整改措施:积极参加并组织案件信息公开相关培训,提升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对于法律文书公开的规范操作;加强文书公开复核工作。组织文书清查专项活动,进行问题文书专项整改,将法律文书公开监管形成长效机制。
2.内部管理有漏洞,存在廉洁风险
(18)机关接待和出差审批不严
整改措施:对现有的财务制度重新整理,进一步规范财务报账审核制度。已进行出差住宿酒店定点消费制度,明确消费标准;已完善出差审批程序,更新出差审批制度,充分发挥财务联审会签作用。
(19)落实财经制度有差距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资料管理,举一反三,对所有财务报账资料进行“回头看”,清理完善凭证不完善的票据,及时加以规范完善,做到每张票据有依据、有清单。
(20)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不严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文件政策提取工会经费,并严格进行收支管理。
(21)财务资料归档不及时,出现重大损毁事故
整改措施:已严格做好保护措施,杜绝再次出现财务资料损毁灭失的情况。至少每月一次督促提醒各部门安全用电纪律、禁止使用烤火炉等电器,并已邀请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全院干职工进行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及应急演练。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
(22)略
(23)略
(24)违规进行公务接待活动
整改措施:秉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公正廉洁的原则,已严格规范并执行公务接待标准。目前公务接待均一律按照规定,附公函和接待清单,并严格审核人数和人均消费标准,杜绝违规接待的发生。
(25)略
反馈问题:(三)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治理实效化和干部队伍建设不严不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1.基层党组织建设不紧不实
(26)组织生活会搞形式缺程序
整改措施:2019年以来已整改,组织生活会均已严格按程序规范组织开展。2021年度的组织生活会也已严格按程序组织开展。
(27)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
整改措施:按要求参加县委组织部召开的党建业务培训,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党员干部党建知识学习培训,加强线上与线下的党建知识学习,积极开展城乡基层党组织共学共建活动。按要求整理归纳党建台账,对记录不规范、审批程序不到位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完善。围绕检察中心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安化县人民检察院党建实效化工作方案》,着力解决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
(28)党员管理不严格
整改措施:按规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在职党员进社区、党员积分管理、谈心谈话制度等党内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突出政治教育和党性锻炼,强化党员教育管理。
(29)述职述廉报告存在照抄照搬的现象
整改措施:对照抄照搬的党员干警由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同时,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从思想观念、行为方式上找根源、抓整改,杜绝再次出现相似问题。
2.队伍建设有待强化
(30)队伍结构呈现老龄化
整改措施:坚持党建带队建,加大从优待检力度,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加强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大年轻干部的人才储备力度,积极适应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和检察办案需求,引进具备综合岗位工作经验的综合行政人才充实队伍。
(31)党员队伍建设欠佳
整改措施:正确定位检察机关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这一属性,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引领作用,积极鼓励各部门推荐优秀青年干警加入党组织。
(32)“四大检察”人员分配不平衡
整改措施:按照人员分类管理的要求,科学测算工作量,合理调配人力资源,按照“专业归队、人岗相适”的原则,有计划将有资质、有意愿、有潜力的年轻干警充实到业务部门。加强检察干警的业务培训,有计划地选派干部到检察官学院培训,并搞好“传学讲学”工作,以点带面提升检察干警的业务素养。实行员额检察官“主-兼职”办案模式,实现“四大检察”人员均衡。
3.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有缺失。
(33)主体责任意识淡薄
整改措施:院党组认真对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制定了《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明确分管领导,细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有关规定,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层层分解,逐级落实责任。班子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4)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力
整改措施: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用好问责这个利器,健全绩效考核办法,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对管理监督宽松软、执行纪律不到位、不规范司法行为频发或者“四风”和司法作风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部门和个人,坚决进行问责。政治部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上下班纪律、会风纪律及着装情况等开展不定期作风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将通报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35)“四种形态”运用不充分
整改措施:监督和提醒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报告制度,经常性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党性党风党纪和检察职业道德、检察纪律教育,带头讲廉政党课,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加强“八小时外”监督管理,了解掌握检察干警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抓早抓小,做到防患未然。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坚持惩治、决不姑息。
三、坚持巩固成果,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发展进步
下一步,我院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新的起点,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与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检察工作主责主业紧密结合,以巡察整改成效为契机推动安化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37-7227989;电子邮箱:249837395@qq.com。
中共安化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