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各项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检察工作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3、依照法律规定对县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刑事侦查权;
4、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负责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5、负责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6、受理向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7、负责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
8、负责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9、负责检务督察工作;
10、负责检察机关财务装备和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1、负责其他应当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院设置8各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政治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安化县人民检察院只有本级,无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中央财政补助和上年结余结转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586.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56.97万元,中央财政补助382.37万元,上年结余结转47.6万元。无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收入较去年增加8.8万元,主要是因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了48.8万元,中央财政补助拨款增加了10万元,结转结余增加了47.6万元(今年首次纳入预算批复)。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586.9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1331.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9.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8.5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8.8万元,主要是公共安全支出增加29.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0.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5.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586.9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331.89万元,占83.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05万元,占6.12%;卫生健康支出69.48万元,占4.38%;住房保障支出88.52万元,占5.5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471.3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115.6 万元,主要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业务工作专项支出53.6万元,主要用于 公益诉讼、扫黑除恶以及疑难复杂案件相关的办公办案开支等方面;运行维护专项支出 4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和公车购置,其他事业发展资金 14 万元,主要用乡村振兴工作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如考虑中央财政补助,按全口径统计,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526.9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5.55万元,下降2.87%,主要是按要求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如考虑中央财政补助,按全口径统计,2021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6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2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16 万元)。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持平,主要是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成本用于更新办案用车一台。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无组织会议及培训计划,无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计划,无相关预算支出预算安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3万元;工程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 辆,执法执勤用车 4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执法执勤用车 1 辆。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1539.3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471.34 万元,项目支出6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其他问题说明:2021年安化县人民检察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和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所以表15、16、17、18、19、20、21无数据。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安化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