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化县人民
检察院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安化县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确保宪法和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主要职责有:
1、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益阳市人民检察院、安化县委和县人大的决策部署,规划和部署全县检察工作任务。
2、受理群众报案、控告、举报、申诉和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做好案件分流;依法办理直接受理和上级院交办、督办有关控告、举报、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案件;初核举报线索,开展举报奖励和保护工作;受理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刑事、民事、行政申诉。
3、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审查决定是否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审查决定侦查部门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对侦查机关不服不(予)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复议;对重大、疑难的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收集、固定证据;对公安机关、本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者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对审判机关的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在办理批捕、起诉案件时审查决定是否追捕、追诉,是否提出或提请刑事抗诉。
4、驻所检察部门对刑罚执行与监管活动进行监督,负责社区矫正的相关工作;对审判机关的民事与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
5、依法对全县处级以下干部贪污案、贿赂案、渎职案,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及其他在全县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受理、初查、侦查;以及参与全省侦查一体化办案,查办上级院交办案件。
6、结合办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预防分析,提出预防对策。
5、组织并承担全县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等办案中收集、发现、固定、鉴别技术性证据和对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监所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等移送案件中技术性证据等审查,以及全县职务犯罪侦查中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7、抓好本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提请任免有关人员法律职务。
8、负责应当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安化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只包括单位本级数。其中内设机构16个,分别为:办公室、政工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民行科、控告申诉科、案件管理中心、纪检监察室、检务保障中心、法警队、技术科、预防科、驻所检察室、林检科、机关总支。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 2017年度财政预算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度部门财政预算总收入为968.3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二) 2017年度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支出968.39万元,具体安排如下:一般公共安全支出968.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6.54万元、公用经费91.5万元、项目经费230.35万元。公用经费中用于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9万,其中办公费10万,公用车运行及维护费39万。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8.3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738.0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30.3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检察工作任务或检察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业务工作专项支出130.35万元,主要用驻看守所生活补贴支出、非税收入成本支出、弥补公用经费不足支出及人民监督员经费支出;弥补2016年办案经费缺口10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91.5万元,比2016年减少11.18万元,减少10.89%,主要是减少了公务接待预算支出。
(二)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4万元,其中:
1、公务接待费15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28.7万元,降幅为65.67%,用于接待上级业务联系、同级横向联系。1、用于各级工作检查招待费开支。2、工作接待外县兄弟单位来安化考察、参观、交流。3、接待上级单位及外县兄弟单位来我县办案。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万元,比2016年度减少1万元,减少2.5%。2017年公务用车编制数为5台,预算标准为7.8万元/台,运行维护费39万元,用于其日常运行维护支出。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需公开的表格
公开01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公开02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公开03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公开04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公开05表: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公开06表:部门收支总表
公开07表:部门收入总表
公开08表:部门支出总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安化县人民检察院(413500) 地址:湖南省安化县东坪镇南区雪峰湖大道 电话:0737-7223513
邮箱:jcy0737@163.com 备案号:湘ICP备2021000674号-1 技术支持:捷报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