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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开展听庭评议 淬炼素能规范办案——安化县人民检察院以庭审练兵推动办案质效稳步提升

为推进听庭评议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夯实刑事办案工作根基,切实提升公诉履职水平与案件办理质量,5月25日,安化县人民检察院以蒋某交通肇事案为契机,组织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活动。益阳市检察机关评议团、公安机关代表人员、人民监督员受邀参与活动,安化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全体干警参加评议活动。

案情简介

2026年1月,被害人王某将货车停靠在路边,在其从驾驶室前往副驾驶位的过程中,被醉酒且无证驾车途经此处的蒋某撞倒,当场身亡,涉事车辆也出现损毁。事故发生后,蒋某驾车逃逸。经认定,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庭审现场

庭审中,辩护人主张蒋某并未意识到发生事故,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公诉人紧扣案件事实、证据链条及法律适用,围绕是否构成肇事逃逸这一核心争议焦点,结合监控视频、书证等证据,梳理被告人行动轨迹与事后处置态度、行为,清晰阐释逃逸行为的认定标准,论证逻辑严谨、说理充分。细致的释法说理让当事人家属深受触动、当庭落泪。在场人员也深刻认识到,漠视交通法规终将酿成悲剧,逃逸不是“避风港”,是加重恶性的催化剂。只有正视自身过错,真心悔过认罪,才能弥补过错、争取宽大处理。

听庭评议会

庭审结束后,听庭评议会在安化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汇报了庭审准备工作情况及出庭心得。参会人员围绕文书质量、出庭规范、临场表现和应变能力、法庭教育开展、释法说理过程等,对本次庭审表现进行细致点评,既充分肯定了本次庭审程序严谨、释法明理到位等亮点,也针对细节完善、效率提升等方面提出务实改进建议,真正达到以庭促学、以评促改、以改提质的良好效果。

下一步,安化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把听庭评议作为业务练兵的重要举措,常态化组织庭审观摩、案件复盘、互评研讨活动,进一步畅通检警协作配合力度,以业务淬炼推动检察办案质效、队伍综合素质双提升,以高质效检察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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