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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检察官 | 破困重生

讲述人:安化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主任 吴海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翔 通讯员 黄颖 整理

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突遭故意杀人案重创,三代人或重伤致残、或休学疗伤,法院判决的赔偿款仅执行到位2386元后便陷入僵局,13万元的巨额医疗费与5万元的家庭债务压得这个家庭喘不过气。陷入困境的他们如何破局?怎样为他们点亮生活的希望?又该如何守住防返贫的底线?请听安化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主任吴海的娓娓道来——

2024年的一天,我刚整理完一份案卷,刑检部门的同事就拿着一份司法救助线索找到我:“有个故意杀人案的被害人,家庭情况特别难……”听了简单的案情介绍,我立即和同事往被害人家赶,直到站在郭某家门前,才真正理解了同事那句“难”字的分量。

郭某家是村里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一家8口人全靠他和大儿子郭甲务农、小儿子郭乙在外打零工撑着,辛劳一年勉强维持家庭生计开支。一场突如其来的暴力犯罪,打破了这勉强维持的生活平衡:郭某年近70岁,重伤2级,落下10级伤残;郭甲因案受伤,需要时间恢复身体;最让人心疼的是13岁的小郭,因伤导致面部受损,现休学在家。为了给3人治病,郭某家不仅花光了所有积蓄,还借了5万元外债,可被告人仅赔付2386元后便无财产可供执行,这个家庭瞬间陷入困境。

回到单位,我和同事们迅速梳理材料,对照《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逐条核对——郭某家是原建档立卡户,小郭是农村困难未成年人,完全符合救助条件,而且还是检察机关和农业农村部专项救助的重点对象。于是我们提请益阳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联合救助,共同向郭某家发放5万元司法救助金。

面对郭某家这样的情况,我知道一次性救助远远不够。司法救助是一次性的,可以救急救困,5万元顶多是“救急钱”,要让这个家真正站起来,光靠一次性“输血”远远不够,得帮他们长出“造血”的本事。

益阳市检察机关邀请农业农村局对郭甲种植黄精给予指导帮助。

在一次后续跟踪走访时,郭甲跟我们说,村里有人种植“多花黄精”赚了钱,他也想试一试。我听后赶紧记下来,汇报益阳市检察院后,联系了益阳市、安化县农业农村局,请专家上门做“一对一”技能培训,还通过驻村工作队对接了公司进行收购,帮助郭甲增加每月3000余元的固定收入。

可难题还没完全解决。小郭的学费、老两口的后续治疗费,都是压在这个家头上的“石头”。

我积极向院领导汇报,对接联系了事发地乡镇政府、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妇联等部门,最终6家单位联合携手,为郭某家量身织起了涵盖政策帮扶、法律援助、心理辅导等救助措施的“救助网”,不仅解决了郭某家急需的医疗费、办理了农村低保、申请了临时救助,还为郭某申请了法律咨询,帮助郭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同时,针对小郭的特殊情况,我们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申报了“检爱同行”司法救助公益项目,协调县妇联及其所在学校为其动态开展心理疏导。

在司法救助案件办理过程中,针对原刑事附带民事判项未能得到有效执行,郭某、郭甲就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执行活动申请监督,我院由检察长包案,会同安化县法院前后多次前往郭某家中做释法说理工作,时时关注一家人的思想动态和新面临的生活困难。

随后,我与益阳市检察院,以及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救助回访,发现郭某家还存在房屋受损的情况,随即协调县应急管理局,向其发放应急救灾修复资金,修复受损房屋,帮助郭某一家生活恢复正常。

在一次次的暖心看望、实心帮助中,郭某、郭甲的心结完全打开,有效推进案件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

个案的办理让我得到启发,对因案陷入困境的当事人救助不能止步于此。我们以办理该案为契机,与县农业农村局等6家单位会签了《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细化明确救助线索移送、多元帮扶等工作措施,有效将个案办理优秀经验转化为长效机制。

2025年7月8日,我收到了一封小郭寄来的手写信,字一笔一划写得很认真:“尊敬的检察官阿姨,谢谢你们,你们就像冬天里的太阳,照得我心里暖暖的。我现在成绩进步了,以后也要做个帮别人的人。”

益阳市检察机关联合农业农村局开展救助回访。

今年9月,我们与益阳市检察院成功帮扶郭某一家的案子,入选最高检、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的司法救助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典型案例,这封手写信和这份荣誉,让我更真切地感受到,我们守护的不只是一个家庭的希望,更是法治里最暖的温度。

法律不只是法庭上的庄严条文,更是能帮老百姓渡过难关的“暖心伞”。所谓司法为民,也从来不是什么宏大的口号,就是帮老百姓解决“看病钱不够”“孩子没法上学”“地里的庄稼卖不出去”这些实实在在的难题。当这个曾濒临破碎的家庭,重新有了笑声、有了盼头,当“防返贫”的底线被牢牢守住,我知道,我们所有的奔波和努力,都有了最温暖的答案。

 

作者:记者 李翔 通讯员 黄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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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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