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检察官耐心调解,我们两家的矛盾怕是解不开了。”犯罪嫌疑人吴某的家属握着检察官的手感慨道。
2025年6月4日,吴某与龚某因为生活琐事发生争执,冲突过程中,吴某导致龚某鼻子受伤,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双方均拒绝和解,矛盾化解陷入僵局。7月1日,安化县公安局将该案报请批准逮捕。
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决定利用好审查逮捕这一化解矛盾的黄金时间,当天审查完全部证据材料并讯问了吴某。在当面听取被害人意见,了解双方的矛盾焦点后,承办检察官启动“检察+调解”工作机制,联合辖区派出所、村委及双方亲友开展了矛盾化解工作。
在数天的调解过程中,检察官一方面向吴某释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分析案件法律后果。另一方面耐心劝导被害人龚某,引导其提出合理的赔偿方案,逐步减少双方分歧。7月7日,承办检察官来到案发地组织双方调解,在村支两委、派出所民警及双方亲友的共同努力下,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吴某向龚某真诚道歉并赔偿损失,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龚某出具谅解书。
近年来,安化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矛盾化解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通过强化多元化解、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等方式,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为社会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安化县人民检察院(413500) 地址:湖南省安化县东坪镇南区雪峰湖大道 电话:0737-7223513
邮箱:jcy0737@163.com 备案号:湘ICP备2021000674号-1 技术支持:捷报技术